回复 烧死太阳 : 作为一个颜控,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,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!修仙问道,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,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,而唐清风不同,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……入门那年,师尊告诉唐清风,世间三千法,唯有剑仙最帅气,所以他去练剑了,五年名列剑中高手。五年后,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,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,抚琴于高台之上,杀人于千里之外,这样更帅气一些,然后……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,三年已然琴中无敌……“大师兄,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,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”“是吗?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?”为了追求更极”
回复 任歌笑: 这部《蚺怎么读》我的名字叫做亚布力,是一个流浪在宇宙的皇子。当我还很小的时候,我的星球被邪恶的力量摧毁,为了调查真相,我走上了艰难又危险的道路。在别人眼里,我是一个宇宙流浪者,但实际情况是,在我亦师亦友的朋友们帮助下,我却寻找着当年的真想,并且打击黑暗势力,为我的星球讨回公道和正义!我是追寻着光芒的男人,我就是欧斯奥特曼!!!
回复 十年一梦 : 这是一个大世界,有小人物,有大人物。有窥伺天地大道的修炼者,有不甘自身多舛宿命要逆天改命的豪壮人……剑掂三寸雪,遥看惊鸿客。玄幻亦有江湖情,破界岂能唯长生。生来被种嗔恚咒,与天一争又何妨。——云风。四天十二界,伊人隔山海,东风并作凉。看云风如何崛起逐鹿群雄。毒咒未解,一战成名,二千里归乡路眼泪痕痕,是甘此一生还是逆流而上?老臣赴死,豪杰献身,朝云国九州城烽烟四起。当如何力挽狂澜?他身中毒咒,皆言命不过弱冠。可他偏偏要与这所谓的天命斗上一斗,得习圣经三天龙书凭借自身天赋一步步转死由生。又遇九气青天东华之女,知四天十二界的存在,为帮助其重生踏入世界海旅途,一路艰难险阻千转百回,将如何披荆斩棘问鼎诸界?喜欢的朋友可以收藏,谢谢大家!。